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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天柱山风景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签发时间:  2021-02-25 15:21     点击量:

2020年度天柱山风景区法治政府建设

   

2021年2月25日


2020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和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中共潜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潜法发〔2020〕1号)安排,我委结合天柱山风景区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完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依法履职能力,大力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天柱山风景区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事关景区社会稳定、景区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针对景区人事变动,及时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成立由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景区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确立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机制,各主要职能部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职能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管委会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对各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确保了景区法治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

落实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

天柱山风景区坚持把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会前学法、法制培训、法规自学等学法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二是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首先是党员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将《宪法》《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和风景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将知党规严党纪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

三是建立了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根据省住建厅法规处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由省厅组织的建设行业行政执法类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要求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建设土地环保局、综合办等科室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风景区条例》《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 “以案说法”,同时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采取专家授课、自我教育、普法培训、案卷讲评,到兄弟景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周边群众进行广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教育,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天柱山风景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山,保护绿水青山,健全景区自然资源领域综合管理体制,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平。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决判决,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是建立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风景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单位各部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度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同时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

四是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我委聘请了潜山激扬律师事务所贾先云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

二、依法行政方面

(一)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完善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风景区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及《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和居民建房报批程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成立天柱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了《景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岗位责任量化考核管理办法》等,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政管理。二是规范了文件。管委会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三是完善行政处罚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立案制度和审批流程,逐级明确审核责任人,做到程序公正,分工合理,适法准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公开程序以及说明理由等程序,严格执行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履行集体讨论决定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度。对于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处罚、责令整改等执法行为,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案卷,明确规定案卷中心必须记录的事项及内容要求,根据市法制办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案卷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统一的案卷归档制度。五是建立依法行政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管委会整体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六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权责匹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调整景区综合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七是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制度。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景区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许可方式。充分发挥前置审批、事后监督的职能作用,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二)加强行政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明确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依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我委对《风景名胜区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了梳理,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对涉及行政处罚幅度的条款逐一进行梳理,明确具体处罚标准,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根据市法制办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案卷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统一的案卷归档制度。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法律顾问,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与新闻媒体监督。四是积极开展群众公议工作。根据市法制办要求,积极推荐群众公议员参加群众公议工作。2020年,景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起,没有一起案件引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生效,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依据《潜山市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了《天柱山风景区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的通知》,厘清责任部门的重点普法任务和完成时限,广泛通过微信群、QQ群、海报、横幅、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

(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一是成立天柱山风景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天管会副主任涂高生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细化普法工作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能有新内容、新起色,同时加强监督和考核。

(二)开展好各类普法普规宣传活动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我委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实质,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突出宣传学习宪法。我委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要求各单位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全文学习、专题学习的方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12月4日在景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展板向游客发放宪法宣传单、详细介绍宪法相关知识、解答游客疑问等方式开展,对宪法日由来、基本原则、设立的意义、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基本权利及义务等方面知识进行了普及,让游客及员工详细了解宪法内容。12月11日举办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法治讲堂”活动。法治讲堂在诵读《习近平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中拉开序幕,随后天柱山风景区法律顾问贾先云作了题为宪法学习专题报告,会议还进行了宪法宣誓和宪法暨民法典法律知识测试,天柱山风景区参与宪法暨民法典法律知识测试人数达283人,成绩均为合格。

三是做好民法典的宣传普法工作。6月12日,天柱山风景区召开干部职工学习会,邀请法律顾问贾先云律师为参加会议的干部职工做了民法典的学习解读,普及了民法典的基本知识,生动地讲解了民法典中与大家息息相关的人格权、财产权、物权以及婚姻冷静期的规定。贾律师介绍,《民法典(草案)》1260条,共七编,它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我国《宪法》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精神和原则得以进一步具体地落实和保障。

四是做好各类主题活动的法律宣传工作。4月15日,天柱山风景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通过集体学习,增强了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大纪念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环境知识,发放《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文本、环保宣传单、环保小卫士胸牌和环保袋,向广大游客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环境日概念,宣传环保知识;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景区安全法律意识,确保景区游览安全有序。

五是开展宪法进宾馆、进景区和法治文化“著名景区嵌入行动”,实现普法教育与旅游生态发展有限链接,结合《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实施,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抓实抓好广大游客和景区周边镇村的法治宣传,天柱山景区综合执法大队、景区妇联、公安、市监、交通、投诉办等相关单位在景区大龙窝及茶庄游客中心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滚动播放LED显示屏、设置展台和咨询点、向群众发放《宪法》《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单行本、普法宣传画、接受群众咨询、耐心进行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

四、特色亮点工作及存在的问题

(一)特色亮点工作

我委以弘扬宪法精神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平安景区建设等活动,积极推进天柱山茶庄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通过建设法治景观带、景区法治设施等,把法治元素融入景区,在游览途中普法,让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天柱山法治文化广场、电子屏、户外宣传牌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管委会管理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前面推行法治建设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在景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进展不平衡;景区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景区部分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综合执法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等等。 

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和完善党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学习会、法律讲堂等学法方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强化监管、改善景区旅游秩序,积极营造安全良好的旅游环境。

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普法教育浓厚氛围积极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做好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定期举办法治宣传进景区等活动充分利用茶庄法治文化广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答题等,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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